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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拧紧危废监管“安全阀”

   日期:2021-04-06     来源:信息日报    

2020年5月25日,群众通过“12369”热线举报,称有人在吉安市峡江县巴邱镇一废弃养猪场内开挖水池,并用罐车装运倾倒带刺鼻性的不明液体。

    

通过分析苏ek5528危废品运输车运行轨迹,执法人员发现3月30日至5月24日,犯罪嫌疑人先后16次将收集的危险废物从江苏昆山运往江西峡江县两处地点倾倒,其中在巴邱镇某村倾倒了10次。

    

2020年12月11日,峡江县人民法院判处孙某坡等五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到一年八个月不等,除处罚金外,还启动了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无独有偶,2021年1月14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对张某群跨省非法倾倒12.9吨油墨废渣一案作出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张某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近年来,针对非法跨省排污乱象,江西严防死守,重拳出击,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明察暗访 强化打击力度

    

“上车,出发!去莲荷乡姚家饶坞山,有群众举报有人非法倾倒不明固废。”接到电话后,一辆执法车从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疾驰而出,迅速到达群众举报点。

    

“在群众反映的可疑污泥填埋地随机选取了三个点位进行深挖勘察,挖掘机挖了3米多,均未发现有污泥填埋的现象,最终打消了周边群众担心可能存在违规填埋处置污泥的疑虑。”南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指着南昌县八一乡新坊村一个“坑”说道:“针对砖厂存在少量污泥出棚露天干化的现象,我们也要求砖厂限期整改到位。”

    

环境执法人员的快速反应折射出江西全省加强固体废物环境执法的力度。近年来,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固废法”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系列文件,进一步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风险防范等四个环节,将生态保护责任牢牢压实。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开展全省危废摸底调查、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强化危废监管。2020年底,组织4个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185家涉危企业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

    

对省内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接收的外省危险废物,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采取随机抽样检测,对综合利用价值不高、有害成分高于跨省转移提交的检测报告(或环评限值)的危险废物责令企业退回,有效减少无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转入我省等情形发生,守护了江西百姓的绿色家园。

    

为落实“固废法”中一般工业固废备案管理的有关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上新增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信息管理功能模块,联合外省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对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监管,有效防范了一般工业固废环境风险隐患。截至目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共办理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出利用备案500余项,备案量65.88万吨,跨省转入利用备案100余项,备案量134.2万吨。

    

联合执法 共扫“门前雪”

    

“在此次跨省排污案件中,犯罪分子作案手法比较隐蔽,通过买通当地人带路,将污染物倾倒在乡村的山洼、河流等隐蔽地带。”办理“从昆山装运废液至峡江倾倒”案件的公安局办案民警说:“没有群众举报,当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很难发现。”

    

据峡江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透露,有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企业,为节约生产经营成本,会将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委托给一些无危废处理资质的中介或个人处置,正规处置需每吨数千元的费用可降到几百甚至几十元。这些中介或个人对接下线再转手到偏远农村的当地“熟人”,将收集的危险废物进行非法倾倒、填埋,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也严重触犯了法律。

    

为弥补监管空白,织密监管网络,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监管合力不断提升。2019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省11个设区市11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33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保障了医疗废物妥善收集和处置;2020年,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打破部门壁垒,形成联动机制,为拧紧固体废物污染的“安全阀”奠定了重要基础。

    

据统计,仅2020年,全省共出动环境综合执法人员9099人次,排查重点行业产废企业2063家,发现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问题1046个;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68起,移送公安机关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线索24起,立案20起,抓捕嫌疑人44人,检察机关起诉案件5起。有力破除了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集中处置 降低风险危害

    

跨省排污不仅造成了巨额的生态修复费用,而且被污染的生态需要多年才能恢复,这就导致此类案件容易陷入“百姓遭殃”的困境。保护百姓绿色家园不仅需要“源头严防、后果严惩”,提升本省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也是重要一环。

    

“总投资1000余万元的危废集中收集转运暂存场所,年收储转运能力达5400吨,最长贮存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可以把风险控制到最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负责人荣涛表示,集中收集转运暂存场所投入运营后将大幅降低运输、管理以及风险成本,处置价格比市场平均水平下降约50%。

    

据南昌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周翊介绍,目前南昌3个试点的危废集中收集暂存场所已全部投入使用,暂存点的建立畅通了危险废物收运处置渠道,简化了市固废监管平台申报转移流程,规范了全市600余家小微产废单位危废处置,降低了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平均每家处置费从8000元/年降至2500元/年,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危废非法倾倒、处置乱象发生,实现了企业及管理部门环保管理双赢,是生态环境部门在尝试新型管理模式方面的一次积极和创新探索。

    

据了解,截至目前,江西全省已建成投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11个,处置能力达58.45万吨/年,综合利用项目150余个,利用能力约500万吨/年,形成了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特色园区分类处置、企业自行处置三级网络,从规模上,可保障省内危险废物妥善处置。

    

江西还强化宣传增强“守法自觉”,通过多种方式对“固废法”修订后的“十大亮点”和“需要注意的8个红线问题”进行重点解读,有效提升了各级政府及企业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利用行为的高压态势。

    

随着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的持续健全,零容忍、严打击的法治观念深入环保“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已于2015年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举报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或者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目前正在对该办法进行细化修订。同时指导并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台或完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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