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容积率激励措施实施细则》《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项目容积率激励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25-01-03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154    
核心提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绿色建筑激励细则推动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绿色建筑激励细则

推动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的绿色发展,提升建筑能效,根据《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容积率激励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超低能耗建筑激励细则》)与《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项目容积率激励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装配式建筑激励细则》)。现就相关细则的执行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细则发布背景及意义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和我国“双碳”目标的明确,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已成为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广州市作为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激励措施,旨在加快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以及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的发展,提升建筑能效,减少碳排放,促进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

二、超低能耗建筑激励细则详解

(一)制定依据与目标

《超低能耗建筑激励细则》依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旨在通过容积率激励措施,促进绿色建筑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二)职责分工

1.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实施容积率激励措施工作,发布申报指南,并组织申报、认定等工作。

2.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规划条件核实等工作。

3.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管等工作。

(三)激励对象与条件

1. 激励对象为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单体项目。

2. 重点激励计容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

3.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不享受容积率激励措施。

4. 已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为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容积率激励措施。

(四)申请与认定流程

1. 建设单位需自行组织性能化设计,形成性能化设计报告。

2. 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承诺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性能化设计报告、能效指标计算书及能耗计算模型。

3.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认定,并出具项目认定意见书。

(五)监管与复核

1.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出具项目认定意见书后,加强全过程监管。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技术措施有效落实。

3. 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前,提交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评价等材料申请复核。

4.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书。

(六)违规处理

对于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违法行为,或未按照申报承诺内容实施的建设项目,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取消享受容积率激励措施的资格。

三、装配式建筑激励细则详解

(一)制定依据与目标

《装配式建筑激励细则》同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旨在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规范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项目容积率激励措施的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与《超低能耗建筑激励细则》相似,本细则明确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分工。

(三)激励对象与条件

1. 激励对象为符合特定要求的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项目。

2. 装配式建筑等级达到2A级或以上、绿色建筑等级达到二星级或以上,且整体卫生间个数占项目卫生间个数60%以上的项目,享受3%容积率激励。

3. 标准层模块化箱体水平投影面积占标准层水平面积75%以上或模块化箱体水平投影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50%以上的项目,享受6%容积率激励。

4.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不享受容积率激励措施。

5. 已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为装配式建筑或模块化建筑的,同等享受容积率激励措施。

(四)申请与评估流程

1. 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报承诺书、装配率计算书或模块化建筑计算书、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及项目设计文件。

2.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并出具项目认定意见书。

(五)监管与复核

与《超低能耗建筑激励细则》类似,本细则也规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出具项目认定意见书后的全过程监管要求,以及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前的复核申请流程。

(六)违规处理

对于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违法行为,或未按照申报承诺内容实施的建设项目,将同样依法予以处理,并取消享受容积率激励措施的资格。

四、细则执行要求

1.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本通知及附件中的两个细则,确保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

2.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便我们及时解答和处理。

3.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各有关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政策的顺利过渡和实施。

五、结语

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是推动建筑行业绿色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强合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们期待各有关单位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推动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的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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