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规定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使用完毕后(产品废弃阶段)的回收、循环使用和最终处理的责任,从而使生产者承担其产品的回收或处置等义务。包括:押金制、基金制、绿点制度等各种方式。全球经验来看,一次性标准包装物押金制是解决一次性包装物回收最有效的方法。押金制的实施可以帮助实现低值包装物的社会化归集,避免二次污染,有效提升一次性包装物的安全回收率。
押金制度
押金制度作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具体体现形式,指由消费者在购买押金标的物时支付押金至押金管理中心,待消费者返还押金标的物后,由押金管理中心通过自助回收机具或人工辅助的方式向消费者退还押金的一种制度。背景介绍
据统计,全球人口约76亿,每年消耗塑料2.45亿吨,只有约14%的塑料包装被回收,1/3的包装完全没有被收集;海洋中约80%来自陆地污染源塑料垃圾,而这些塑料垃圾转化为颗粒则需要 450年。
塑料饮料瓶已成海洋塑料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一方面加剧着垃圾围城,另一方面塑料的不正规处理会带来一系列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押金制是被理论和实践证明了的在一次性包装物回收领域有效的低成本的经济制度,在饮料包装领域的实施,可实现饮料包装的低成本、高效、安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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