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置现状

   日期:2021-10-22     来源:环境工程    

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快速发展,焚烧处理量逐年增加,同时产生了大量富集重金属和二噁英类污染物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飞灰是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必然的副产物,如何安全处置,是当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问题。

 

据了解,我们国家绝大多数垃圾焚烧厂的飞灰都是经过螯合固化后填埋,还存在部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国家环保部于20183月制定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中第十一条提出,焚烧飞灰为危险废物,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和无害化安全处置,焚烧飞灰经处理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6.3条要求后,可豁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如下:

 

1)含水率小于30%

 

2)二噁英含量(或等效毒性量低于3μg/kg

 

3)按照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质量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

 

 

如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的要求,如下:

 

 

经处理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要求后,可豁免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鼓励配套建设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处置设施。如下:

 

 

目前,国家推进的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焚烧飞灰中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从源头减少垃圾焚烧飞灰的危害,但是由于国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理方式较单一、处理设施较匮乏,飞灰处置仍然存在较大环境隐患。

 

基于中国城市垃圾焚烧飞灰的性质和处理特性,焚烧飞灰的处理与利用技术必须从资源化利用和环境影响两方面加以考虑,既要加强焚烧飞灰处理稳定化、资源化新技术研发,又要使焚烧飞灰处理产物的环境特性达到所限定的标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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