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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 | 浅谈如何提升县级环境监测工作质效

   日期:2024-01-11     来源:怀化新闻    

       浅谈如何提升县级环境监测工作质效
 
       谢蔚
 
       一、环境监测体系改革的背景及现状
 
       2016年6月,国家两办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国各省要确保“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近年来全国监测垂改工作深入推进,己于2020年底前完成了机构及人员的上收,“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干预”等问题基本得到根本扭转。以湖南省为例,2019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有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同时按要求指导和协助市州生态环境局做好有关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和指导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随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一并上收到市级,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经费。经过几年的转折期和过渡期,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
 
       二、垂改后县级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垂改后县级生态环境局调整为市级生态环境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成了分局的二级机构。随着垂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从我市目前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情况来看,县级环境监测机构面临的问题逐步现行。
 
       亟需进一步提高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大部分县市区虽建成信息化监管平台,但执法用车、仪器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等方面都有待健全。现有设备需更新设备,助力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同时,还存在队伍不稳定,引才难留才更难等问题。
 
       三、新形势下县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县级监测工作的发展只有在做实县级环境监测能力上发力,全面推进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注重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有序解决基层环境监测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数据不准等问题。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财力投入,持续解决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不足、设备匮乏及办公场所保障等问题,持续解决基层环境监测部门持证上岗、监测项目扩项及资质认定等问题。
 
       探索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完善的监测体系需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监测队伍。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人员、仪器装备等,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区域中心站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例如我市成立了城区监测中心,进一步整合了鹤城区、高新区、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的监测资源融合发展。同时完善数据联网共享。一方面利用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加强日常监控,一方面利用环境质量(包含空气、水质自动站)数据为线索,有效引领执法监测。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要积极参与环境管理决策,避免过度监测和盲目监测,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监测能力建设。明确执法用车、仪器设备采购、人员培训、设备检定、校准及维护费用的资金来源保障。采用跟班学习、现场教学、“上挂下派”“以战带练”等多种方式,加大县监测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优化监测服务,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发挥社会检测机构辅助作用,一方面利用其相对较强的监测能力补足基层监测机构能力不足问题,如应急监测、对特殊污染因子协助加强监管。一方面加强质控监管,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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