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系统回用部分出水水质的codcr、bod5、nh3-n、浊度、ph指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至厂内道路浇洒及绿化、地面冲洗、沼气净化和臭气处理系统用水等;排放部分出水水质的codcr、bod5、氨氮、总氮、ss、ph指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等级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执行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要求较严值,外排至市政污水排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