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实施。该意见旨在全面推进上海市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为美丽上海建设以及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支撑与保障。以下是该实施意见的详细内容:
一、构建多元融合的监测网络,实现全方位环境感知
(一)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织密立体感知网
为打造全方位的大气污染监测体系,上海市将着力构建大气污染陆海传输监测预警链。一方面,完善近海海域传输通道的立体监测网络,增强对海洋大气污染传输的捕捉能力;另一方面,补强陆域传输的立体监测能力,形成海陆一体化的监测格局。通过密织天地一体的大气污染感知网络,打造低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街镇和主要道路空气质量的监测评价全覆盖。同时,积极探索超细颗粒物(PM1)的监测工作,为大气污染的精准防控提供更细致的数据支持。
在臭氧及关键前体物管控方面,升级大气多功能超级站网的全组分监测能力,建设边界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站,推进大气自由基监测组网,以实现对臭氧形成过程的精细化监测和分析。此外,为提升移动源异常排放识别效率,在主要道路建设机动车排放固定和移动监测网络,完善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纠正移动源的排放异常问题。此项工作主要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以及相关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守护水清岸绿
强化对易反复水体的监测是水生态环境监测的重点之一。通过实现自动站、小微站和无人机的融合组网,完善重点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监测网络,提高对水体污染的实时监测和预警能力。同时,提升水源地的安全预警水平,建设长江口预警浮标站,增强对长江口水质变化的监测;提升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水质有机物、重金属的预警监测能力,保障市民的饮用水安全。构建应急(临时)取水口自动监测网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取水质信息。
为提升水生态监测评估的支撑能力,构建覆盖全市多级河网、融合 eDNA 及 AI 图像识别等新技术的水生态监测网络,实现对水生态系统的全面、精准监测。此外,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保障,提升市区两级新污染物监测能力,构建覆盖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新污染物监测网络,防范新污染物对水环境的潜在威胁。该部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区共同推进。
(三)生态质量监测网络:评估生态健康
推进国家、市、区三级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建设是提升生态质量监测水平的关键举措。高水平建设长江河口湿地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打造全国首个跨区域一站多点淀山湖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为生态保护和研究提供重要平台。同时,建设上海植物园、海湾森林公园等一批市级综合观测站,各区新建一批特色观测站,形成覆盖全市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
建立超大城市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科学布设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典型生态系统、重要生态空间的全覆盖。通过构建卫星为主、无人机协同、巡护车辅助的多元立体遥感监测体系,提升生态质量评估水平和生态破坏问题的发现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问题。此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共同承担。
(四)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应对气候变化
强化温室气体演变趋势的精细化评估支撑,优化现有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网络,补全甲烷等其他温室气体高精度在线监测网络,全面掌握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构建覆盖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的碳源监测网络,准确监测重点行业的碳排放量。推动碳汇监测数据在碳通量评估中的业务化应用,为碳交易和碳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提升碳污协同监测评估效能,构建城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高精度反演系统,动态更新城市、区域碳污融合排放清单,实现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的协同监测与评估。该工作主要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保障辐射安全
提高辐射环境预警监测水平,增设青浦空气放射性监测站,新建陈行水库和东风西沙水源地水体放射性监测站,开展海洋放射性水平在线监测,建立海洋生物中氚和碳 - 14 分析能力,及时掌握辐射环境的变化情况。强化重点辐射源周边的实时监控,升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辐射在线监测系统,推进 I 类放射源和 I 类射线装置应用场所周围辐射水平监测系统建设,确保辐射环境的安全。此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共同落实。
二、推进数智化转型,提升监测效能
(六)“产数”自动化:实现监测设备智能升级
加快推进自动监测网络改造,对空气、地表水、地下水、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及仪器设备进行国产化更新改造,提高监测设备的自主可控能力。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实时联网改造,实现诊断维护、质控校准和数据审核的智能化,减少人工干预,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全面推进监测“采 - 送 - 测”自动化,加快推动卫星遥感、无人机组网、塔机视联等技术在工地扬尘、泵站放江、面源污染、蓝藻水华、海洋垃圾管理等领域和污染溯源、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提高监测效率和覆盖范围。加速实验室数智化转型,推动“黑灯实验室”建设,推广样品自动预处理、AI 图像识别等技术应用,实现实验室检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该工作主要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管数”数字化:构建数据共享与分析体系
构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加快实现生态环境、气象、规划资源、绿化市容、农业农村、水务、交通等部门数据共建共享,打破数据壁垒,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治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深度挖掘监测数据应用价值,加大算力资源供给,运用大模型、大数据分析、计算机视觉等技术,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智能分析系统,构建行业大模型应用知识库,实现以自然语言交互为基础的知识咨询、数据分析和报告生成等功能,为环境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此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数据局、市城运中心、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共同推进。
(八)“用数”智慧化:提升重点领域监测应用能力
深化大气污染智能预报预警应用,开发全自主国产化空气质量预报大模型,将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为大气污染防控提供更精准的预警信息。提升水环境污染精准溯源能力,强化水质荧光指纹技术深度应用,加强重点流域水质异常情况的溯源,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污染问题。
推进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利用深度学习赋能物种数字画像,实现生物多样性智能识别与分析诊断,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技术支持。拓展污染排放智能监控能力,开发固定污染源排放和机动车检验异常数据分析大模型,高效支撑监测、监管、执法“三监联动”,提高环境监管的效率。
构建环境应急智慧响应场景,打造全市一体调度的应急监测系统,高水平支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和决策建议。创新监测质量智能监管,建立社会监测机构全过程监测活动多元信息算法,强化异常情况主动识别能力,保障监测数据的质量。该部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九)数智化转型规范化建设:完善标准与机制
健全“产数”感知规范,推进先进技术与现有标准体系的衔接,制定监测技术业务化应用规范,确保监测设备的生产和应用符合标准要求。完善“管数”治理制度,构建全链条数据治理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数据交换共享机制,保障数据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构建“用数”模型规则,规范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通用算法接口,制定外部数据与监测数据的融合应用流程,促进数据的融合和应用。此项工作主要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强化全流程闭环监管,保障监测质量
(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优化质量管理制度,完善手工和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动监测智能化质控水平,提升手工监测质控标准化水准。统一生态环境监测标志标识、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技术要求,制定固定源碳排放监测等新兴领域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
完善质量控制手段,推进自动监测质控智能化改造,推进现场监测质控的“直联直采”,提升防范人为干扰的技术保障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效能,提升质量巡查、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质量问题的预警和发现能力。该工作主要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共同落实。
(十一)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维护监测市场秩序
健全联动机制,完善长三角区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跨区域联动惩戒,形成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强大威慑力。加强源头管控,推动国市控自动站、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站房及排污口等关键位置安装电子围栏、视频监控设施,防范不当干预风险。
加大惩戒力度,建立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监测行为有奖举报等监督制度,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监测市场环境。此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共同承担。
四、强化全社会协同治理,形成监测合力
(十二)推动监测系统协同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强化市级监测部门统筹协调,优化生态环境监测资源和力量配置,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社会监测机构协同加强监测服务供给。强化网络、技术、数据、质控和培训中心的示范作用,健全监测与监管、执法的高质量联动机制,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
打造区域特色监测能力,浦东新区打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崇明区建成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金山区、奉贤区加强环杭州湾石化化工特征污染物、臭氧及关键前体物监测能力,松江区、青浦区强化大气环境立体监测和跨界水体共保联治监测能力,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加强制造业污染监控能力;中心城区聚焦噪声、油烟等建设各具特色的监测站,满足不同区域的监测需求。该部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共同推进。
(十三)引导企业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
鼓励企业加强高新监测装备自主研发,重点推动现场直读监测仪器小型化、集成化技术攻关,提高便携式监测仪器精度。优先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中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生态环境监测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夯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加速推动存在数据质量风险的监测仪器设备替换,完善视频监控安装与组网,提升视频监控与自行监测、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用水用电用能等数据协同管控水平,确保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项工作主要由各区负责落实。
(十四)加强社会监测资源统筹:实现共建共享共用
推进全社会监测能力共建共享共用,积极探索与社会监测机构共同建设智能实验室,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联合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应用创新基地,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一盘棋”。加大社会监测机构引导扶持,引导中小型监测机构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各类监测机构建设全国一流企业,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共创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该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共同承担。
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各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测监管水平。强化市区协同,完善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强化监测队伍建设,实施监测人才培养工程,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深化科研创新,研究设立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科技专项,围绕污染预警溯源、多源数据融合、人工智能应用、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等重点布局科技攻关,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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