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新闻(广州记者 朱子荣):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于10日联合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这是广东省首次向社会公布全省及以上21个地级市的消费环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总分为76.11分。其中: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评价得分排名前十。
报告显示,从全省消费环境评价得分来看,广东消费环境整体改善,消费环境建设措施走在全国前列。其中,消费者对基本环境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最高77.18分数;在8类商品满意度方面,整体分为75.81对日用品类商品的满意度得分最高78.34分数;8类服务满意度而言,总体得分分为75.40通信与网络服务满意度得分最高77.02分。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对消费 指标满意度评价得分最低,整体仅为71.73分数表明消费者在消费 获得感不强,提升效果仍有较高的期望。
广东省工商局党委书记凌峰表示,该局将充分利用评价报告的结果和建议,紧紧围绕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新要求,推进全省消费消费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安全消费创造活动的部署,加强消费环境建设舆论的积极引导,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数据采集和智能评价管理平台,提高评价数据质量和智能评价水平,为广东省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提供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