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
环境监测
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据介绍,该标准为首次发布,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名称的基本结构和表示规则,将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命名。标注宁缺,分析方法标准名称应清晰、简明地描述标准的主题,由3种必备元素组成:a) 引导元素:表示适用的生态环境要素;b) 主体元素:表示监测项目和监测目的;c) 补充元素:表示分析采用的方法。
其中,主体元素由监测项目和监测目的构成,引导元素未充分体现生态环境要素特点时,可在主体元素中补充说明。主体元素中监测项目包括化学元素、化合物、混合物、生物体或特性等,应优先选择通用的规范名词。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