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3-12-26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广东省 空气质量 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行动方案》)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行动方案》指出,重点区域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核心区及清远市,不含惠州龙门县,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市连山、连南、连州、阳山等山区县。

《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 重污染天气 ;主要 大气污染物 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广州和佛山市二氧化氮(NO 2 )年均值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地级以上市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


 
注:此网站新闻内容及使用图片均来自网络,仅供读者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或冒犯,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1 3323 1300
 
更多>同类资讯

热门排行
相关产品推荐
预约
4
收藏
42
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021-33231363/1371/133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