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建设用地土壤 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术语、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制度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不适用于非建设用地土壤、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 污染土壤修复 工程的环境监理过程。
关于公开征求《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方案》(浙环发〔2021〕20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的要求,加强污染地块在二次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土壤环境管理,规范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我厅组织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2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报送我厅,电子版请通过浙政钉同步报送。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 何海云,0571-28869148,18867143484(浙政钉),邮箱:798983642@qq.com
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张弛,0571-87995809,18758027173(浙政钉),邮箱:505906812@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507办公室(31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浙江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台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