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出台:背景、内容与影响深度解析
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携手发布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以下简称《农药标准》)。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药工业废水管理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为了更深入地理解这一标准的制定背景、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内容,以及可能带来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特别采访了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的相关负责人,以下是对话内容的详细记录。
问:《农药标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农药工业作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重要分支,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成分复杂、毒性较高且处理难度大,一直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行业。目前,杂环类农药工业企业执行的是《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08),而其他农药工业企业则遵循《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然而,这些标准在实际应用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行业针对性不强、控制项目不全面、缺乏基准排水量设定,以及间接排放管控要求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药工业废水处理的有效性,也增加了环境风险。为了进一步加强农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切实有效防控水生态环境风险,引导农药企业向绿色转型,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农药标准》。
问:《农药标准》制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在制定《农药标准》时,我们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精准治污、差异管控:我们根据不同产品和生产工艺的特点,分别确定了相应的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排放限值以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等要求。同时,根据企业废水排入的下游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类型的不同,我们明确了差异化的管控要求,鼓励并引导农药企业“退城进园”,推动工业废水的专业化集中处理。
科学治污、防范风险:结合农药工业废水的水质特征和环境风险管控需求,我们对污染物项目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在设定排放限值时,我们充分考虑了技术经济可行性,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依法治污、绿色发展:标准明确了农药工业企业和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基本要求,增强了农药工业废水排放管控的行业针对性,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和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问:《农药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农药标准》针对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和当前环境管理的需求,规定了农药工业企业、生产设施和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旨在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健全污染物控制项目:《农药标准》共涵盖了10项常规污染物、18项特征污染物和1项综合毒性指标。这些指标的选择和排放限值的设定是基于行业产排污特征和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性,并参考了国内外已有的标准规定。同时,我们以附录形式列出了常见农药中间体品种和农药生产品种对应的特征污染物,为相关企业和环境管理部门在选择适用的特征污染物时提供了参考。
优化间接排放管控要求:根据不同类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特点,我们提出了差异化的间接排放管控要求。首先,严格控制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含原药生产的农药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水不得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含原药生产的企业自2026年12月1日起,废水经评估允许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除全盐量指标外,其他指标应达到标准规定的直接排放限值。其次,允许协商排入专业化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入专业化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时,除活性成分外,其他各类指标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形式协商确定间接排放限值。最后,合理设置排入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要求。对于常规污染物,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协商确定间接排放限值;未协商的常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则执行标准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
细化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为了加强环境精细化管理,防止废水稀释排放,《农药标准》根据行业实际水平,规定了11大类40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这一要求不仅有助于推动企业降低废水排放量,还为排污许可制实施中许可排放量的确定提供了标准依据。
问:《农药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
答:《农药标准》的实施将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首先,标准所列的总氮和全盐量等指标将有效促进相关污染物的减排。其次,综合毒性控制指标的设置将有利于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减排,加强环境安全保障。此外,标准针对排向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部分污染物,规定允许协商确定间接排放限值。这一规定有利于释放政策红利,减少企业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能耗和药耗,降低污水处理厂的碳源投加量。在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的同时,这一规定还能起到降低处理经济成本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作用。
问:如何保障《农药标准》落地实施?
答:为了保障《农药标准》的有效落地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做好标准宣贯工作:我们将加大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标准的解读工作,积极回应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我们将面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农药工业企业开展培训活动,及时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严格执法监督:生态环境部门将依照标准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农药工业的绿色发展。我们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废水处理和排放。
加强技术帮扶:我们将指导有改造需求的企业合理选择《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293—2023)中的防治技术及环境管理措施。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推动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提升污染预防水平和治理能力,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我们还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享成功案例和先进经验,促进整个行业的绿色发展。
结语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药工业废水管理进入了一个更加严格和精细化的阶段。通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相结合的原则,该标准将有效提升农药工业废水处理的有效性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通过加强标准宣贯、严格执法监督和技术帮扶等措施的落实,我们将确保这一标准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为推动我国农药工业的绿色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