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系统的排风系统应满足新风量的要求。采用机械送风、机械排风系统形式时,排风量应为新风量的80%~90%。
新风系统的气流组织应优化设计,不受厨房、卫生间等局部排气的影响。室外新风应直接送至卧室、客厅等人员的主要活动区,室内空气应排至室外。
设计要求
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居住建筑宜采用分户式新风系统:
当用户对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有不同的要求时;
用户对新风系统的控制需求不同;
现有住宅建筑改造设置新风系统。
分户新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优先采用双向流新风系统,并应采用热回收装置;
对于不适合室内安装风管的住宅建筑,可采用壁挂式、立式柜式或墙式等无管道新风系统,保证合理的气流组织,避免噪声;
采用热回收新风系统时,应计算热回收装置是否结霜或结露,并采取防霜、冷凝水排放措施,如新风预热。
采用单向流新风系统时,应采用正压新风系统,房间应设置过流口或内门与地面之间的净空20mm~25mm的缝隙。
双向流新风系统采用室内公共区域集中排气时,房间应设置流口或内门与地面之间的净空20mm~25mm的缝隙。
集中新风系统可用于式新风系统,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住宅建筑采用风机盘管、多联机等集中空调系统时;
室内空气质量控制需求差异不大,管理要求统一。
集中新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变速调节风机;
设计新风量取决于每个居民设计的新风量之和;
入口送风管的阀门应安装在入口送风管上;
风量调节阀应安装在室内送风终端管段;
机房和风管的公共空间应设置,维修口应设置便于清洁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