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造假行为

   日期:2024-09-04     来源:环保在线    浏览:217    

8月30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就当前生态环境领域特别是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行为的打击情况进行了全面通报,展现了生态环境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环境法治的坚定决心。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彰显了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的新高度,也预示着未来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将步入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轨道。

一、严惩造假,典型案例震慑四方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然而,部分机构在利益驱动下,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造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众利益。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生态环境部果断出手,截至去年底,已查处了2260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这一数字背后,是生态环境部对违法违规行为毫不妥协的坚决态度。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生态环境部还公开曝光了457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多个环节,通过媒体曝光,不仅让违法者无所遁形,更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警示效应。同时,对193起案件进行了刑事立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彰显了生态环境部对于环境犯罪“零容忍”的鲜明立场。

二、联动执法,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

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造假行为,生态环境部积极构建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紧密合作,形成了行刑衔接、一体化推进的执法合力。通过共同会商、共同挂牌督办、共同公布典型案件以及共同部署相关工作,解决了过去在查处环评造假案件中面临的立案难、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大大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

这种联动执法机制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增强了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为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完善法律,织密制度监管网

法律制度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根本保障。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完善法律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了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以及碳排放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国务院也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的机构与负责人予以严惩,对于情节严重的取消执业资格。这一条例的实施,不仅加强了对碳排放市场的监管力度,也进一步提升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违法成本。

四、深化整治,开启专项行动新篇章

面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行为的新特点和新变化,生态环境部决定在今年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与前几年相比,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呈现以下新变化:

一是领域范围更加广泛。在继续对环评和监测两大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重拳出击的同时,还将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机动车排放检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等领域的第三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这一举措将有效遏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不同领域的造假行为,全面净化市场环境。

二是不断加大处罚力度。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对近年来依法查处的第三方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复核复查,对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特别是对于符合涉嫌犯罪移送情形的案件,将及时做好刑事移送工作,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三是持续提升监管合力。继续发挥多部门协同优势,通过专案督导、提级查办、联合挂牌督办等手段形成更强的监管合力。同时强化溯源打击能力,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以及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罚,切断造假行为的利益链条。

四是全面升级监管手段。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穿透式”监管能力建设,通过现场快速监测装备和数据分析技术等手段提高发现问题和查处问题的能力。这一举措将大大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为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凝聚共识,共促市场健康发展

最后裴晓菲强调指出:“我们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优势,及时向我们提供有关问题线索。”这一表态不仅体现了生态环境部开门纳谏、接受监督的开放态度,也彰显了其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坚定决心。

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凝聚起更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造假行为,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为实现美丽中国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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