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日期:2025-03-10     来源:环保在线    浏览:332    

一、引言与背景分析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峻,空气质量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为积极响应国家及浙江省关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号召,丽水市于近期发布了《丽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而有效的措施,进一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为丽水的蓝天保卫战注入新的动力。

 

《行动计划》的制定背景源于国家及省级层面的高度重视。202311月,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全国的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指明了方向。随后,浙江省人民政府也于20245月印发了《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了省级层面的目标和任务。在此背景下,丽水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由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这份具有地方特色的空气质量改善计划。

 

二、制定依据与法律依据

 

《行动计划》的制定依据广泛而深入,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丽水规划纲要(2020-2035)》等省级和市级规划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划文件为《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政策导向。

 

三、主要目标与愿景

 

《行动计划》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深入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到2025年,丽水市区的PM2.5平均浓度计划达到20微克/立方米,这一目标与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相比,旨在跻身前10位,展现出丽水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的雄心壮志。同时,《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努力减少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面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的目标,体现了丽水市对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深切关怀。

 

四、详细内容与实施策略

 

《行动计划》是对《丽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承接和深化,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优化、面源综合治理、工业废气治理、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制定了29条具体举措。

 

1. 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涉气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等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建立废气治理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废气治理服务。

 

 

 

2. 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动锅炉整合提升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新能源电力装机达到300万千瓦,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展现出丽水市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3. 运输结构调整:通过大力发展重点领域清洁运输,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升级,持续优化运力结构等措施,提升非道路移动源的清洁化水平。同时,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为丽水的蓝天白云贡献力量。

 

 

 

4. 面源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强化矿山扬尘及其他领域扬尘治理,加强重点领域恶臭异味治理,强化烟花爆竹管控等措施,全面减少面源污染。到2024年,秸秆“五化”离田利用率达到30%2027年达到45%,体现了丽水市在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的细致入微和长远规划。

 

 

 

5.工业废气治理: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措施,提升工业废气的治理水平。到2025年,全市3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配备玻璃熔窑的玻璃企业基本达到A级标准,展现出丽水市在工业废气治理方面的决心和成效。

 

 

 

6. 污染天气应对:健全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升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实施《丽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保空气质量24小时、72小时数值预报准确率达到90%80%以上,为丽水市在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响应提供有力保障。

 

 

 

7. 能力建设: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污染源监测监管水平,强化执法监管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大气环境“天空地一体”监测网络,为丽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8. 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政策引导、科技支撑和全民参与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提高美丽丽水建设考核中的治气任务权重,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规划范围与时限

 

本次《行动计划》的规划工作范围为丽水市全市范围,涉及各县(市、区)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时限为“十四五”期间(2020-2025年),与国家和省级层面的规划保持一致,确保了规划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六、关键词深入解读

 

1. “两高一低”项目:即指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项目。这类项目往往对环境造成较大压力,是丽水市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通过严控这类项目的准入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丽水市将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水平。

 

 

 

2. 秸秆“五化”:是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种利用方式。这五种方式各有特色且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秸秆综合利用的完整链条。通过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等措施,丽水市将有效提升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并减少燃烧污染。

 

 

 

· 肥料化:将秸秆覆盖在大田作物上自然腐烂或粉碎后进行堆肥和生产商品有机肥。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还能减少化肥的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 饲料化:将秸秆与微生物活干菌混合后密封储存发酵成饲料。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解决秸秆处理问题,还能为畜牧业提供优质的饲料来源。

 

 

 

· 基料化: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这种方式不仅能够为食用菌产业提供丰富的原料来源,还能促进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 原料化:以秸秆为原料生产各种材料。这种方式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造纸、发泡缓冲材料、人造板材、纤维复合材料等多个领域。

 

 

 

· 燃料化:将秸秆转化为沼气、固化燃料电能和生物质炭等能源产品。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解决秸秆处理问题,还能为能源产业提供新的增长点。

 

 

 

七、实施时间与解读机关

 

本《行动计划》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标志着丽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同时,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解读机关,负责对本《行动计划》进行权威解读和宣传推广工作。大气管理处作为具体负责部门,将密切关注《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并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八、结语与展望

 

《丽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是丽水市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一系列具体而有效的措施的实施,丽水市将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水平并提升空气质量水平。同时,《行动计划》的实施也将为丽水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并推动其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展望未来,丽水市将继续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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