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南市在环境保护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等六大部门携手,共同发布了《济南市环境空气异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济南市正式拉开了针对环境空气异味扰民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旨在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异味问题,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营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
一、方案背景与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产生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其中环境空气异味扰民问题尤为突出。这一问题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品质,也损害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因此,济南市六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济南市环境空气异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排查和整治,消除异味源头,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全面开展环境空气异味扰民整治专项行动,济南市将切实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方案内容与措施
《济南市环境空气异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聚焦领域、工作步骤以及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整治行动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空气异味扰民整治专项行动。同时,聚焦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等市政设施,以及化肥农药施用、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加大密闭收集力度,采取除臭措施,防止恶臭污染。通过建立清单、分工负责、加强日常监管和应急联动等措施,健全协同高效处置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聚焦领域与具体措施
1.企业废气异味整治:重点整治石化炼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对涉及氨、硫化氢、恶臭以及有机废气排放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做到全覆盖,同时兼顾居住人群集中区域内影响明显的小微企业。现场核查废气处理和异味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此外,还将加强产业集群废气综合整治,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通过加强溯源分析、立体监测等管控措施,鼓励园区、企业安装恶臭异味在线监测设备。
2.涉水类异味整治:强化城市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及时修复破损排水管网设施,推广使用防臭效果更好的窨井盖等设施。对污水处理厂废气进行依法密闭收集,加强异味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监测厂界臭气浓度。同时,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及时脱水和干化处理,并及时转运到协同处置点,避免异味产生。
3.垃圾类异味问题整治: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中转站进行规范化管理,尽量做到垃圾当天转运。确实无法转运的,应当采取除臭措施,严禁乱堆乱放。垃圾收运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以减少异味散发。同时,建立完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依法打击偷倒偷埋垃圾等违法行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4.商业区及居住区异味问题整治:对临街商户、路边摊贩等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水进行规范收集或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严禁排入雨水管网。建立餐厨垃圾及其他垃圾转运系统,采取除臭措施,加大密闭收集、贮存、转运力度。居民小区、商住楼物业管理单位应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并建立化粪池清疏制度,防止泄漏并建立清疏台账。
5.畜禽养殖异味问题整治:对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其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从动物饲料、圈舍环境、清粪方式和粪污收集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场应保证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同时,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6.农药农家肥异味问题整治:积极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和粪肥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加快提升科学用药水平,深入推进绿色防控,着力推进统防统治升级。制定农药使用记录要求,建立园林绿化喷洒药剂统计台账,明确使用时间、范围,并印发科学安全合理用药指南,推广使用无异味药剂。
(三)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摸底阶段(2025年1月底前):各相关单位组织各区县(功能区)对本行业、本领域2024年以来空气异味扰民问题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分领域建立异味源、异味投诉重点区域两张清单,为后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2.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2月至6月):各相关单位组织各区县(功能区)按照集中整治与分类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原则,综合施治、标本兼治,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异味环节是否全覆盖、整治措施是否合理到位、应急措施是否健全、责任人员是否明确等问题。同时,建立完善空气异味整治工作台账,并动态更新。
3.验收销号阶段(2025年7月至10月):建立销号机制,严格验收销号程序。对整治完成的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逐家组织验收销号工作,确保整改完成一家、验收销号一家。同时,要对验收销号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整治效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方案实施与保障
为确保《济南市环境空气异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济南市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各区县(功能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强化资金保障:市、区县两级财政将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得到保障。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同时,及时发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考核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功能区)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工作。
四、结语
《济南市环境空气异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是济南市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全面排查和整治环境空气异味扰民问题,济南市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同时,这一行动也将为济南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未来,济南市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努力打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