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吕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和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座谈会议精神,着力统筹用好产业链工作抓手,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吕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吕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和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2024年行动计划》(晋建科函〔2024〕162号)和《吕梁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2024年行动计划》(吕产业链领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为统筹用好产业链工作抓手,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主”企业,以晋西北建筑产业园区为依托,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引导各类建筑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汇聚,着力强化产业链企业协作配套,持续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整体提质增效,全方位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4年,力争培育1-2户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核”企业,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引领、专家技术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吕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上一新台阶。提高城镇新建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7%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实现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营业收入4.5亿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研究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充分分析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现状,研究产业链制定产业发展目标,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开展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围绕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链主”的装配式产业链,紧盯“链主”企业配套需求、产业链薄弱环节,与“链主”企业加强协作,积极引导本地各类中小企业,特别是深耕专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2024年,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培育链核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以上,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密切协作、高效协同、一体联动的产业链发展生态。
(二)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政府+园区+链主”招商模式,推动产业链招商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依托本地政府招商契机,协同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主”企业,制定本地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招商方案,明确年度招商目标,锚定产业链领军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灵活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活动。主动对接链上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引进上下游企业,完善产业链配套。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举办招商推介会,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到吕投资。全市要落地招商项目1个以上,组织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活动2场以上。
(三)推行产业链“重大项目+链长+属地”共建模式。
以项目为牵引,推进全市装配式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鼓励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商品房开发项目等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加快城市更新、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建筑废弃物处理再利用。大力推广模块化房屋、轻钢结构住宅、装配式混凝土住宅等乡村建筑,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地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重点项目清单,按“谋划类(对接洽谈中)、储备类(已签约未开工或前期阶段)、实施类(开工建设中,含新建类、续建类)”梳理项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并及时报送我局。
(四)推动关键性人才技术培育。支持企业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技能型产业工人、后备人才等多层次人才培育,鼓励本地职业技校和企业联合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新需求、新技术、新业态,合作开发课程,合作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引导产业“链主”企业、链上骨干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以及“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业链关键技术进行协同攻关,力争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全面提升产业链创新活力。
(五)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支持。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关于重点产业链培育激励政策,加大对装配式产业链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企业依法享受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活动。
(六)建立完善产业链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问题,优化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协作与配合,确保各环节高效运行。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要制定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年度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工作落实。
每月15日前,已纳入产业链的建筑业企业要将运行情况报各县(市、区)主管住建部门和装配式产业链“链主”企业。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将产业链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住建局。年底,我局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装配式建筑产品的推广,充分展示当地装配式建筑产品特点和优势,提升产业链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加大对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措施和相关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明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住房和房地产工作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024年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达到139.7万平方米;从业人员工资同比增长5%,达到2.11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增长10%,达到96亿元;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20户。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督查检查力度,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妥处置房企风险,推动全市唯一“保交楼”项目离石区恒大御府项目一期5月30日、二期6月30日如期交付。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296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000套,租赁补贴发放1060户,完成投资1.69亿元;筹建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建设1200套,建设规模10.8万平方米,总投资4.8亿元,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
二、城乡建设工作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打造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全市再启动22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市区启动100个,加装电梯40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市区、孝义市、汾阳市城市建成区44%以上面积达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持续推动离石到柳林、离石到中阳、离石到方山三条快速路建设,完成选线方案、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每季度对24.6万户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完成2023年动态监测新增317户改造任务,持续实现“动态清零”;深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村庄数量再增加280个,达到900个,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覆盖的自然村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99%;持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完善法规标准制度,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坚决制止建设性破坏现象,推动活化利用、活态传承,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为巩固衔接工作贡献住建力量。
三、建筑业工作
持续在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上下功夫,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2024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7%,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80%。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动建筑业企业提质增效。2024年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10%,达到105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达到33.7亿元,新增建筑业企业10户(非规上企业),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升二级资质15户,二级资质升一级资质1户;整合各县(市、区)招投标监管队伍为招投标管理监督组,统一实行交叉监督管理,整体提高我市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工作水平。
四、安全生产工作
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落实“三管三必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依托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等制度,一体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在建建筑工地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等工作。2024年全市2121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全部销号,8162栋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销号6530栋,为2025年全部销号打好基础;建设4个瓶装液化气标准站,完成150户“瓶改管”改造;严管重罚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每季度对全市147个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统筹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和房建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且未依法重新申请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建设工程,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继续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改革创新,以坚定的信心和扎实的行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贡献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