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正式发布了《辽宁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辽宁省在推动建筑领域绿色转型、促进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该方案的核心在于全面深化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实现建筑能效的显著提升和碳排放的有效降低。
方案明确提出,首要任务是推进城镇既有建筑的系统性节能改造。为此,辽宁省将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全面的能效诊断,细致摸底调查每一栋既有建筑,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改造对象。通过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辽宁省将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和高效利用,为后续改造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在具体实施层面,辽宁省以城市为单位,精心制定了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涵盖2024年至2027年),明确了改造的优先级和时序安排。依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及《建筑环境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辽宁省将重点针对那些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下、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系统以及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这一系列举措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建筑的整体能效水平,还将显著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此外,辽宁省还强调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通过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降碳等提升改造,并确保改造后的大型公共建筑接入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辽宁省将实现对建筑能耗的实时监测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促进能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方案明确提出要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同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等创新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节能改造项目的可持续运营和盈利。此外,辽宁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导既有建筑进行超低能耗改造,并在改造过程中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以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辽宁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发布和实施,将为辽宁省建筑领域带来一场深刻的绿色革命。通过全面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辽宁省将不仅实现建筑能效的显著提升和碳排放的有效降低,还将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环保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