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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加快构建碳监测网络,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日期:2022-05-30     来源:生态环境监测互动    

5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1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2021年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和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并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华社记者:随着双碳工作的推进,碳监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了解到,此前已有一些地方在开展碳监测试点工作,能否介绍一下相关进展情况?碳监测在碳减排工作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接下来,我们将在碳监测方面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

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聚焦重点行业、城市和区域三个层面,启动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得到相关省份、城市、集团、企业的大力支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从目前情况来看,总体进展较为顺利。一是试点任务加快落实。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和废弃物处理5个试点行业的11家集团公司、49家参试企业,共设置119个监测点位,大部分点位已获取3-5个月的监测数据。13个城市完成点位布设与监测方案论证,仪器设备逐步到位并开展监测。一些非试点省(市)也积极参照试点方案部署开展碳监测工作。二是技术标准逐步完善。在试点技术指南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覆盖点位布设、仪器安装、监测分析、同化反演等技术文件,联合推进碳计量合作,提升试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一致性、可比性。三是数据分析不断深入。重点开展试点数据“三比对”“三不同”分析。“三比对”,即监测数据与核算数据比对、手工监测与在线监测比对、进口设备与国产设备比对;“三不同”,即不同监测原理、不同燃煤类型、不同监测点位的数据分析,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评估成效。

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目前获取的数据和比对分析情况看,碳监测的作用初步显现。一是可直接服务碳排放核算。在煤炭开采和石油天然气开采试点监测中,通过开展“卫星+无人机+走航”综合监测,能够提升生产过程中ch4无组织排放核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可对核算法进行协同校验。从初步获取的数据看,温室气体排放相对集中的企业在线监测效果较好,火电行业co2排放监测数据与核算数据基本一致可比,有望在辅助企业排放量核算、支撑减排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三是可助力城市达峰行动。依托现有环境空气监测网络,拓展构建天地一体的城市碳监测网络,探索基于实测手段的“双碳”反演评估,能够为推动重点城市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与co2达峰“双达”提供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既定任务。一是深化行业试点。扩大火电行业碳监测试点范围,力争今年年底前,推动更多火电企业开展co2在线监测,深入系统开展数据比对与分析评估。二是加快构建网络。组建覆盖全国主要区域、重点城市的碳监测网络。今年4月16日,大气环境监测卫星成功发射,将在国际上首次实现全球范围co2的高精度、全天时主动激光探测,我们要用好这颗卫星,强化co2和大气污染物遥感数据支撑。三是补齐能力短板。进一步完善碳监测业务技术体系,带动全国加快形成碳监测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做好前瞻性业务储备与技术支撑。

 

南方都市报记者:近日,一些地方公布了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行为查处情况。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监测数据质量,把监测数据质量作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谁弄虚作假,谁就触碰了“带电的高压线”,我们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保真”“打假”两手发力,努力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一是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进监测标准化,累计发布监测标准1200余项,让监测工作有章可循。强化量值溯源体系建设,建成臭氧、pm2.5质量浓度等5项生态环境部门最高计量标准。落实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严格事前准入和全过程质控,从源头上落实“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溯制度。总体来看,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是可靠、可信的。

二是强化监测质量监管。组织对国家网开展常态化运维体系检查与数据质量核查,压实地方和监测机构相关责任。连续4年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纠正不规范行为、查处违规行为。国家层面抽查212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查处违规机构34家;各地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1.1万余家(次),不断加强监测质量监管。

三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环境监测弄虚作假首次纳入刑法修正案(十一),适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保持惩治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连续2年开展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分3批集中公布了2021年典型案例25起。

2021年,2个案件很有警示作用。一是2021年3月重污染天气预警检查通报的唐山市4家钢铁企业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环境案件。4家钢铁企业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员、直接参与人员共4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二是2021年5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云南省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案件。云南省纪委监委已对6个责任单位、29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化巩固现有工作成果成效,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一是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压实排污单位和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责任。二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凡是弄虚作假的,一律严惩重罚,让他们“得不偿失”;凡是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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