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工作水平,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修订并发布了《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修订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修订要点:
· 根据当前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进行修订;
· 进一步规范开放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开放内容、开放条件、开放形式、开放时间、开放程序、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
· 提升开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 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设施开放工作,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背景信息:
· 2017年,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四类设施工作指南的试行版,积极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
· 截至2024年6月底,已公布四批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共计2101家,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累计接待线上线下参访公众超过2.15亿人次。
具体内容:
一、生态环境监测设施
开放点位
· 包括但不限于: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大气监测超级站、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噪声自动监测站、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前沿站实验室、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等。
· 如有条件,可增设参观展厅或展馆,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
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
开放点位
· 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工艺段的部分或全部设施、中控平台、在线监控设施、废水排放口及其标识处。
· 如有条件,可增设参观展厅或展馆,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开放点位
· 包括但不限于:中控室、智慧指挥平台、科普展厅、宣教室、参观通道等。
· 如有条件,可增设参观展厅或展馆,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
四、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开放点位
· 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预处理车间、填埋场、焚烧设施、实时在线监测系统等。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贮存场地、拆解场地、拆解产物贮存场地、信息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展示等。
· 如有条件,可增设参观展厅或展馆,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
其他公开的信息内容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