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篇章:九月政策法规与标准蓄势待发,您准备好了吗?
随着八月的悄然落幕,环保领域即将迎来九月的新篇章,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法规与标准即将正式实施。环保在线精心整理了这些即将于2024年9月生效的环保新政,旨在帮助大家提前了解并做好应对准备。如有遗漏之处,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补充,共同完善这份环保指南。
政策法规速递:
-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自9月1日起,该办法将正式实施,全面覆盖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等关键环卫设施,旨在加强资产管理,提升设施运营效率。
-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同样于9月1日生效,有效期五年。该办法明确了将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进行后评价,确保项目成效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 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9月1日起,秦皇岛市将严格执行此条例,严禁向雨水设施排放污水或倾倒废弃物,并禁止任何破坏海绵城市设施的行为,以维护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 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主体及计入期限,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温室气体减排,推动碳市场健康发展。
- 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9月1日起,辽宁省将加强对黑土地的保护,明确其粮食生产功能,严格控制黑土地转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 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昆明市也将于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提升城市韧性。
- 重庆市林长制办法:该办法自9月1日起生效,建立了市、区县、乡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 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此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明确了碳排放减量替代的多种途径,助力企业实现低碳转型。
- 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宁德市将严格限制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区域,保护生态环境免受建筑垃圾污染。
-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该条例自9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绿心地区的18种禁止行为,旨在保护这一重要生态区域免受破坏。
-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常州市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管理责任人将依法进行处罚,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
环保标准更新概览
一、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新标准 (GB 16889-2024)
自2024年9月1日起,全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正式生效,全面替代了旧版GB 16889-2008标准。此次修订显著扩展了定义范畴,明确了填埋场、填埋场开挖作业、渗滤液回灌处理、地下水收集与导排系统以及渗漏检测层等关键概念。同时,针对石灰岩溶洞发育带与岩浆岩区域的特殊地质条件,提出了创新的替代性工程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与运营的环境标准。尤为重要的是,新标准强化了填埋气的有效利用与污染控制要求,有效助力填埋全过程的碳减排工作;并引入了渗滤液纳管排放的技术规范,旨在降低采用高昂膜法处理渗滤液的成本。
二、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规范 (DZ/T 0469-2024) 及统测技术要求 (DZ/T 0470-2024)
随着DZ/T 0469-2024与DZ/T 0470-2024标准的实施(均自2024年9月1日起),地下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及统测工作获得了更为明确与系统的指导。前者规范了调查评价的目标、原则、流程、内容、方法及成果展示,而后者则详细规定了统测的目的、原则、基本要求、区域分类、工作量设定、设计书编制、网点部署、点位调查与高程测量、统一测量执行及成果汇编等全链条要求,共同促进了地下水资源的科学管理与保护。
三、有色金属行业ESG信息披露新篇章 (T/CNIA 0246-2024)
2024年9月1日,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迎来了首份ESG(环境、社会及治理)信息披露标准(T/CNIA 0246-2024),标志着该行业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此标准的实施,将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一个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框架,促进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方面的透明度与绩效提升。
四、其他地方与行业标准更新
- 江西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技术 (DB36/T 1939-2024):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与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了环境监管的技术支撑。
- 天津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12/T 1288-2023):同样自2024年9月1日起生效,明确了海水养殖尾水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流程、结果判定及实施监督细则,专为天津市海水养殖单位及尾水集中处理设施设计。
此外,自然资源部还发布了涵盖矿山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核查、选矿试验技术方法及地质资料著录等在内的10项行业标准(如TD/T 1092-2024至DZ/T 0465-2024),均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全方位加强了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