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背景
在当前全球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面临各种复杂风险和挑战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11月2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旨在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打造承受适应能力强、恢复速度快的韧性城市,增强城市的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
文件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后续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解决实际问题,强化系统观念,鼓励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并运用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来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最终目标是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设施、管理和空间的韧性,确保城市的安全和发展。
二、主要目标
· 短期目标(至2027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对韧性城市建设的支持作用不断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 长期目标(至2030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建成一批高水平韧性城市,城市安全韧性得到持续提升,运行更加安全、有序、智慧、高效。
三、重点任务详解
(一)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1. 普查现状与动态更新:深入了解市政基础设施的现状底数和管养状况,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无误且实时更新。
2. 编制行动计划:制定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具体计划,针对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等进行数字化升级,实现从设计到使用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
3. 物联设备同步设计施工: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应与物联设备同步规划,确保物联网技术能够无缝集成到每一个新建项目中,从而实现对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和大数据分析。
4. 地下管网“一张图”体系:创建涵盖管线类别齐全的基础数据平台,实现地下管网全流程可视化三维立体智慧管控,提高地下管网规划、建设、运维、管理效率。
5. 加强安全管理水平:如强化燃气泄漏监控、落实防淹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供水水质安全等,确保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6. 防洪排涝机制健全:统筹管网与水网、防洪与排涝,健全城区排涝通道、泵站、闸门、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提升地下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及其连接通道等重点设施排水防涝能力,强化地下车库等防淹、防盗、防断电功能。
(二)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1. 融合感知体系建设:支持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的智能感知系统建设,特别是“第五代移动通信(5G)+车联网”的发展,逐步稳妥推广应用辅助驾驶、自动驾驶技术。
2. 多场景应用:满足智能交通需求,例如辅助驾驶、自动驾驶的应用;优化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应急物流系统,确保物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送达。
3. 停车设施智能化:加快停车设施的智能化改造,聚合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道路、城市建筑等多类城市数据,为城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发展智慧住区
1. 住区设施智能化: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对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包括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等自助服务终端在住区布局,以及对出入人员、车辆的智能服务和秩序维护。
2. 创新物业服务模式:引导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实施嵌入式服务设施工程,提高居民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
3. 建立健全住区安全治理体系:加强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消防通道等隐患防治,提升住区韧性,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提升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
1. 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依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掌握安全隐患底数,重点关注老旧住宅电梯、老旧房屋设施抗震性能等问题。
2. 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在城市建设、更新过程中同步更新房屋基础信息与安全隐患信息,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的城市房屋建筑综合管理平台,确保信息透明、准确。
3. 安全隐患消除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技术手段改进,提高房屋抗震、防雷、防火性能,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居民居住环境的安全稳定。
(五)开展数字家庭建设
1. 智能家居生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家居产品互联互通,加快构建跨终端共享的统一操作系统生态,提升智能家居设备的适用性和安全性,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2. 智能信息布线:加大住宅信息基础设施投入,提升电力和信息网络连接能力,确保新建住宅依照相关标准同步配建光纤到户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3. 传统家居产品改造:对于既有住宅,鼓励参照新建住宅设置智能产品,对传统家居产品进行电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提升居住体验。
4. 隐私保护:充分尊重居民个人意愿,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滥用。
(六)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1. 培育产业集群:打造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动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2. 深化BIM技术应用:提升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协同水平,确保各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3. 创新施工机械与机器人应用:推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3D打印等相关设备集成应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降低人力成本。
4. 智慧工地建设:强化信息技术与建筑施工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可控。
(七)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
1. 信息开放共享:汇聚地理、建筑物、基础设施等数据,搭建三维空间数据模型,实现不同部门间的数据互通互认,避免重复劳动。
2. 应用场景丰富化:在政务服务、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风险评估,合理划定防灾避难空间,为科学确定不同风险区的发展策略和风险防控要求提供支撑,提高城市空间韧性。
(八)搭建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1. 实时监测与协调指挥:加强对城市运行状态的监测、分析、监督,推进“一网统管”,确保城市运行管理的高效性。
2. 三级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之间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分级监管,确保各级管理部门之间沟通顺畅。
3. 工作机制完善:增强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提高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预警能力,确保城市运行的稳定性。
(九)强化科技引领和人才培养
1. 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基础理论和技术装备研究,突破海量数据处理、多源传感信息融合等关键领域,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2. 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确保行业发展有章可循。
3. 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培养具有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安全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十)创新体制机制
1. 运作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手段、模式和理念,探索建立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运作机制和商业模式,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 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确保资金来源多样化。
3. 金融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增加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 数据要素供给方式:细化城市地下管线等数据共享规定,探索建立支撑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数据共享、交换、协作和开放模式,防止形成数据壁垒,避免重复建设。
5. 先行先试: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
(十一)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1. 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严格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传感设备和智慧应用的安全可靠。
2. 安全技术和产品应用:推进安全可控技术和产品应用,加强对重要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确保城市信息安全。
3. 抗毁韧性和应急体系:强化网络枢纽、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抗毁韧性,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有效应对。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协同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加强指导和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