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4〕17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成品油管道运输效率,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现就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基于成品油管道运输特性,对国家管网集团跨省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实行弹性监管机制。具体而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最高准许收入,国家管网集团在不超过最高准许收入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跨省管道运输的具体价格。这一机制旨在通过灵活的价格调整来适应市场变化,同时确保管道运输服务的质量和稳定性。
二、主要内容
(一)最高准许收入的核定方法
最高准许收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进行核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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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成本:指国家管网集团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折旧、运营维护费用等。
准许收益: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行业发展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合理回报率。该收益率反映了投资者对于长期稳定投资回报的要求,并考虑到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因素。
税金:依法应当缴纳的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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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了鼓励高效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了最低负荷率要求。当管道实际负荷率低于设定标准时,相应的最高准许收入将被扣减。这有助于推动国家管网集团积极提升管道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闲置资产浪费。
最高准许收入的监管周期定为三年。每个新周期开始之前,会对上一周期内年度平均管道运输收入(不包含新投产管道产生的收入)超出最高准许收入的部分进行清算,并在新的核定过程中予以扣除。这样可以防止企业在短期内过度追求利润而忽视服务质量,确保整个系统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确定方法
价格确定:国家管网集团应在不超过最高准许收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管道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情况、替代运输方式价格等因素,与用户公平协商确定跨省管道运输价格。这种方式不仅保证了价格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促进了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
协商原则:供需双方应遵循充分发挥管道运输竞争优势、促进提升管道负荷率的原则进行协商。对于其他运输方式可替代的情况,管道运输价格应不高于替代运输方式价格;对于其他运输方式无法替代的情形,管道运输价格则参照所在地区或邻近地区的铁路运输价格制定。新建管道运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纳入下一监管周期统一管理。这样的安排既尊重了市场的自主选择权,又避免了因垄断地位而导致的价格不合理上涨。
价格调整:国家管网集团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最高准许收入,与用户适时协商调整管道运输价格,每年最多调整一次,并与原有价格水平妥善衔接。首次调整价格时,如果确实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与管道运输相同或相近路径的其他成品油运输方式中的最低价格来确定最终价格。这种灵活性使得价格能够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三、工作要求
(一)优先保障稳定供应
国家管网集团要加强与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的沟通协商,促进产运销有序衔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管道运输服务,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这对于维持经济社会正常运转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应对突发事件或者极端天气条件下,稳定的能源供应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二)推动降低运输成本
国家管网集团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优化运行调度方案,努力提升管道负荷率。与此同时,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也应积极配合,优化物流结构,增加通过管道运输的比例,以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降低整体运输成本,实现上下游产业间的合作共赢。
(三)加快推进公平开放
国家管网集团和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推进成品油管道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尽快实现成品油管道向各类依法合规经营主体的公平开放,从而促进资源自由流动和灵活调配。这不仅是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公开
国家管网集团与用户协商确定和调整管道运输价格应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具体价格水平应在公司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上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透明不仅是对企业自身信誉的维护,也有助于增强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规范价格行为
国家管网集团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行推高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已经包含的成本费用,不得以其他名义重复收取,也不得对不同经营主体实行价格歧视。这些规定旨在防止滥用市场力量,确保所有市场主体能够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开展经营活动。
四、实施时间及过渡期安排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完成首次最高准许收入的核定工作。在此期间,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暂按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过渡期价格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管理和监督省内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五、结语
此次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标志着我国在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不仅有助于提高成品油管道运输效率,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还为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未来,随着更多配套措施的逐步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能源市场将变得更加成熟、稳定和高效。